佛山市新联发陶瓷有限公司废气脱硝技改项目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公示

2018-07-25 13:49

    根据《佛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企业、锅炉企业、陶瓷行业整治方案》(佛环委[2017]7号)的要求:需要实现脱硝装置自动控制以及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100mg/m3。项目对本公司现在使用的3台喷雾塔(2台5000型和1台4000型)烟气脱硝设施进行技术改造,以达到自动控制和稳定达标排放的要求。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佛山市新联发陶瓷有限公司废气脱硝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佛山市新联发陶瓷有限公司废气脱硝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佛山市新联发陶瓷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联新工业区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以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佛山市新联发陶瓷有限公司废气脱硝技改项目验收报告.pdf

佛山市新联发陶瓷有限公司废气脱硝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签到表.pdf


公示时间:2018年5月2日—2018年5月2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72497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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