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印发《佛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2018-07-25 13:39

文章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污染源普查是全面摸清污染源家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通过普查,夯实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对精准打好我市“水”、“气”、“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三大战役,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推动改善环境质量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和省的部署,为指导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3月1日印发了《佛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佛山市已全面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方案》明确指出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对象为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技术路线采取入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并结合污染物核算技术体系,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

《方案》提出,普查工作要在佛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由部门分工协作,辖区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完成。普查工作将持续3年,时间总体安排为:2017年启动前期准备和清查建库,2018年完成全面普查与质量核查,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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